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X3YN202406030046)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公示单位: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6030046 群众投诉问题:滇中新区小哨片区哨关大道右转中对龙路的众和建设工地上有两 家沥青搅拌站,六七年来无任何环保手续,长期以项目名义对外经营,砂石料无 覆盖,大量灰尘油污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
办结目标 | 1. 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相关手续;2.督促云南仟驰工程材料有限公 司、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裸露砂石料进行覆盖处理,避免大气污染情况; 3. 督促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理沥青储存罐身上油污,并建立相关储存罐 管理台账。 |
整改措施 | 措施1: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 产 ; 措施2:限期督促云南仟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裸 露砂石料进行覆盖处理,避免大气污染情况; 措施3:督促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理沥青储存罐身上油污,并建立相关 储存罐管理台账。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两家公司下达昆明市责令改 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字〔2024〕20-39号)(昆生环责改字〔2024〕20-40 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 擅自投入生产。 2. 已督促云南仟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砂石料堆放 处进行覆盖,该问题已于2024年6月6日阶段性办结。 3. 已督促昆明诺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理沥青储存罐上油污,并建立相关储存罐 管理台账,该问题已于2024年6月13日阶段性办结。 |
自查自验 和市级验 收情况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自查自验结论准确,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滇中新区城市 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李昂,673324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