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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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组织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及《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相关要求,现将《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6日,共31天。如对上述划分方案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