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购买新区宣传产品制作及公共视听设备内容更新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为做好新区宣传工作,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新区宣传产品制作及公共视听设备内容更新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
三、 资金来源
(一)资金预算:采购期限一年,金额45万元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资金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该项目为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内项目: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五、 购买内容
选取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服务单位,围绕滇中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等方面,提供宣传产品制作、公共视听设备内容更新、宣传素材收集归库服务等相关工作。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登记,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在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拟按新区党群工作部内控制度开展采购。
八、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5年11月份完成。
九、 公示情况
本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十、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