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5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摸清家底,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需开展2025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要求,拟采用比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2025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为确保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 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二、 项目名称
2025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三、 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经费约2万元,经费从市本级财政2025年年初预算“一般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四、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内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B0302(审计服务 资产清查服务)。
六、 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5.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主要内容
(一)对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清点、登记。
(二)对清查资产进行贴标管理。
(三)对报废资产出具资产鉴证报告,对可能产生的盘盈、盘亏资产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及管理建议,甄别低效闲置资产。
(四)完成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八、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计划于2025年11月上旬确定此项工作的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项目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资质(10分)
(二)项目报价(20分)
(三)服务方案(40分)
(四)服务团队(20分)
(五)业绩证明材料(10分)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十、 报名须知
(一)响应文件递交
将响应文件及电子版(U盘或刻录光盘),装入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后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区分局(滇中空港商务广场2号楼3楼30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封面注明提交供应商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U盘或刻录光盘打不开,其责任由参与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871-6521231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