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关于购买节水型单位创建(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昆明市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第四条要求,继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2025年市县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75%创建成节水型单位,进一步提升巩固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为顺利完成2025年昆明市节水行动目标任务,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公共机构用水效能,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二、 单位性质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属于行政单位。
三、 项目名称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节水型单位创建(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项目。
四、 资金来源
项目费用根据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水量平衡测试费用参考(2014修订)》,预计不超过8万元,使用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年初预算业务专项经费。功能科目为:水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创建经费(功能科目:2130311,部门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213(水务行业管理与技术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的“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要求,因该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且未在《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内,现严格按照我局内控及财务制度开展购买工作。
七、 承接标准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八、 采购主要内容
用水单位用水现状调查、水量监测与数据采集、水平衡分析、节水潜力评估、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协助用水单位
完成报告的审核与备案工作。
九、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服务时限为2个月。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 (www.dzxq.gov.cn) “公示公告”栏目公告。
十一、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电 话:0871-67334506
地 址:云南滇中新区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