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310053)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X3YN202405310053)
公示单位:云南滇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310053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内有数十家地沟油炼油作坊,将炼制地沟油产生的废水排入下水道,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
办结目标 | 对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发花肥料经营部、昆明伊牧犇冠收购有限公司、昆明霸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昆明金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正辉植物油经营部予以关停。 |
整改措施 | 针对“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发花肥料经营部、昆明伊牧犇冠收购有限公司、昆明霸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昆明金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正辉植物油经营部生产经营环境差,经营场所内异味明显”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6月8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雷雨声 配合单位:云南滇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整改措施:督促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发花肥料经营部、昆明伊牧犇冠收购有限公司、昆明霸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昆明金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空港经济开发区正辉植物油经营部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生产原材料及成品,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避免残留异味。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6家单位完成生产设施拆除,场所生产原材料及成品清除,并对场所进行了清理。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2024年12月19日,云南滇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2025年12月11日,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杨丽娟0871-65518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