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滇中新区2026年以灭鼠为重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为落实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提升除四害专项行动质量,开展滇中新区2026年以灭鼠为重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滇中新区2026年以灭鼠为重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6年预算“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采购主要内容
(一)灭鼠消杀服务:对滇中新区管委会、3个街道办事处等重点单位以及辖区内9个农贸市场、90个公厕、265个垃圾房、41所学校、2所医院、22个社区等重点场所的公共外环境开展全方位防鼠灭鼠工作,可结合实际采用鼠夹、捕鼠笼、粘鼠板等物理方式及规范布放毒饵盒(站)、投放鼠药等化学方式。
(二)防鼠设施检查与协助完善: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责任单位的防鼠设施进行检查,提供专业指导,协助完善防鼠设施,确保达标。
(三)鼠密度监测与后续处置:项目末期开展灭后鼠密度监测,对密度较高区域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收集整理灭鼠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协助完成成果汇总。
(四)配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做好宠物、牲畜管理及死鼠集中处理,若发生药物误食等突发情况,需提供应急处置指导。
(五)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5日开展药物消杀工作;2026年1月26日-2月3日开展鼠密度监测及补充投药工作,并收集整理灭鼠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及资料。
五、承接标准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
(一)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二)信誉要求:
1.近三年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团队和设备,拥有丰富的灭鼠及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经验;
4.严格遵循“科学用药、哪高哪灭”原则,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无证和私自混配的杀鼠剂,药物需统一投放到毒饵盒(站)内并设置警示标识,杜绝安全事故。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病媒生物防制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作业,确保灭鼠效果,降低病媒生物性传染病发生风险。
6.服务期间定期向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数据及成果资料;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此次采购项目未在集采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故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七、采购周期
项目周期 2 个月,以签订项目合同周期为准。
八、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根据数量指标,在项目周期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采购要求。
九、公示情况
此次政府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0871-68392255。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