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专家组建云南滇中新区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为确保云南滇中新区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评审工作顺利推进,拟组建2026届云南滇中新区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推荐专家(评委)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主要职责
云南滇中新区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云南滇中新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的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被推荐专家(评委)人选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具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的电子信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
(三)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能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每年1—2天)、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格遵守评委会纪律;
(五)2026年12月以前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职,身体健康。
三、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在保证推荐专家人选质量的情况下,结合本单位人选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无名额限制。
(二)被推荐的人选必须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意见,并征得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同意。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云南滇中新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2.推荐人选的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专家库基本信息表》(需同时报送可编辑的电子版)。
以上材料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将扫描件报送至邮箱:dzxqrlzykfzx@126.com。
四、推荐截止日期
2026年1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710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老师,代老师,67330338。
地址:云南滇中新区滇兴街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
附件:
云南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