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请示及批复的公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 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请示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近年来,随着城镇燃气使用规模持续扩大,其安全风险也日益凸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燃气管道(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以下简称“新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资金来源:滇中新 区财政2025年预算项目“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费”; 项目金额3.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501(监督检查辅助 服 务 ) 。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 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开展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计划书
(联系人:陈老师 0871-6551831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5年12月11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计划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 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 彻落实<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 案》的通知要求,通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液化石 油气充装单位和燃气管道(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开展 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 理各项制度;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满 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单位通过拟采用政府购 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三、 单位性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属于政府机关 单位
四、 资金来源
项目金额3.00万元,项目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025年 预算指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 科目:2013815;经济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科目: 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行〔2025〕46号。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内,代码为: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
件要求,该项目金额3.00万元,且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 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 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至少包含RD1、RD2、RD6、DD2、
DD3);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 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 团组织不得参与。
5.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 采购内容
1. 开展户外应急演练现场,包含舞台搭建、音响配备、演练 物料筹备、排练及正式演练等。通过模拟燃气泄漏场景,检验部 门之间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及协同配合的能力,提升企业对突发泄 漏事件的快速响应、人员疏散、初期处置、联动协作等综合能力。
2. 对管道燃气企业和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分别实施 隐患排查。具体为,管道燃气企业方面:摸清压力管道底数,检 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应急救援能力建 设等情况,并开展压力管道及附属装置安全检查;面向燃气气瓶 充装单位、检验单位实施安全方面: 一是检查充装、检验质量管 理体系,二是检查检验管理系统建设使用及与使用登记管理系统 数据交换情况,三是检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及使用情 况,并检查充装和检验工作质量。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做到建
账立册,对后续处置提供必要技术支持。费用在验收合格后进行 结 算 。
九、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 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3个工作日,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 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 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起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防范遏制燃气安全 事故发生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二、 联系方式
陈老师 0871-6551831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5年12月11日
关于市场监管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购买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回复意见
市场监管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来文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 版试行)》的相关规定,你单位购买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项 目” 属于目录内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5 年 12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