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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512-10513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12-26 17:37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滇中新区直管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新区,项目,服务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滇中新区直管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5-12-2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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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项目谋划、审批、管理水平,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滇中新区直管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

三、 资金来源

(一)项目资金:预算支出20万;

(二)资金来源:新区经济发展局2026年部门预算“专项业务评价审核经费”中列支。

四、 采购主要内容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规〔2025〕3号)要求,采购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煤炭消费量进行评审,出具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采购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对申报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主要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购买,计划于2026年1月确定此项工作的承接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4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的通知》(滇中财采〔2024〕5号)的相关规定,此次项目金额未达分散采购限额60万,且未在集采目录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B0701-评审服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一采一年,资金从新区经济发展局部门年度预算中支出。

七、 承接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