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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512-10519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12-30 10:16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D3YN202405240055)
文号: 关键字: 公示,昆明市,生态环境,滇中新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D3YN202405240055)

发布时间:2025-12-3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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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240055)

公示单位:云南滇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240055(此件为重点件)

昆明市官渡区张家坡村东口空港大道、贵云苗木种植经营部附近的石棉瓦厂房内,有多家生产油漆稀释剂的黑作坊无证经营(二氯甲烷、二氯苯烷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且异味严重。

办结目标

查处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主体,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异味产生。

整改措施

(一)针对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政春五金经营部、云南裕明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涉嫌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将疑似二氯甲烷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并进行抽检,涉案物品交由有相关资质公司暂行保管。

(二)针对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政春五金经营部、云南裕明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有疑似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且有异味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疑似二氯甲烷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交由有相关资质公司暂行保管并清理现场遗留物品,避免环境污染。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危化品已由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应急处置,已全部搬离现场,现场遗留物品进行清理,并给予云南裕明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政春五金经营部行政处罚。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5年4月17日,云南滇中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云南滇中新区应急管理工作专班(安委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自查自验。

2025年12月29日,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了市局验收。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问题已解决,同意通过市局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杨丽娟0871-65518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