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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601-105803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6-01-19 16:47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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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未收到公民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计收到4位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时限范围内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动态更新管理制度,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推进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初审、复核、终审”三级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审查分管领导、承办人员的具体职责,规范审查程序,做到“应审必审、凡发必核”,确保发布前完成保密审核、发布后实现动态跟踪管理,从制度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无自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新区相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均依托新区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予以公开;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定期梳理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闭环机制,一方面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定期自查,重点核查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合规性;另一方面,主动对接相关监督部门,对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公开内容中不够完善的部分第一时间补充完善。此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免费获取规定,公民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实保障公众的信息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无自建网站,信息发布需依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外部平台,存在信息传递环节多、衔接不够顺畅的情况,部分时效性较强的城建动态存在发布延迟。对公众信息需求的主动研判不够深入,尚未建立常态化的需求收集和反馈机制,信息供给与群众实际需求的匹配度有待优化,尤其在政策解读、办事指引等方面,未能充分贴合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办事场景。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聚焦“提质、提效、提能”,从以下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核心领域,重点公开项目规划、进展成效、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的细节信息;二是建立公众信息需求定期调研机制。通过问卷、座谈、留言反馈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的信息诉求,动态调整公开重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审核、舆情研判能力,构建长效化监督保障体系。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