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关于购买宝象河水库入库河道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水资源〔2016〕46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库运行管理现代化和昆明市委、市政府全面建立宝象河水库“一库一策”工程措施以及宝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三五”规划监控体系及管理能力建设等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宝象河水库运行监测信息,为水库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依据。新区水务局将2026年宝象河水库入库河道视频监控服务事宜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现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二、 单位性质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属于行政单位。
三、 项目名称
宝象河水库入库河道视频监控服务。
四、 资金来源
使用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2026年年初预算宝象河水利站运行经费(功能科目:2130306,部门经济科目:30213,政府经济科目:50209)。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212(水利设施养护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的“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要求,因该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且未在《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内,现严格按照滇中新区水务局内控及财务制度开展购买工作。
七、 承接标准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八、 采购主要内容
提供热水河主源入库河道、三岔河入库河道远程视频监控、传输及管理的系统服务。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设备和线路定期进行巡检,频率为每月一次;负责全程处理接入和使用“视频监控”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在项目所属地建立稳定可靠的维护队伍和维护保障运作体系,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人员和车辆;在视频监控系统出现非用户方造成的故障时,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提供响应,并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常规故障确保在24小时之内修复;保证监控设备在必要时配合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保障工作。
本次项目采购费用控制在7.5万元内。
九、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于2026年2月内完成采购计划,服务期限1年。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www.dzxq.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告。
十一、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电 话:0871-67368004
地 址:云南滇中新区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