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宣传服务计划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宣传服务计划的请示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相关要求,分局计划于3月12日-15日期间,在新区开展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形成宣传热潮,拟计划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内的LED广告屏进行活动宣传,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3·15”主题活动,资金来源: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项目金额5.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购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宣传服务计划书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6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璐,0871-65212315)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购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宣传服务计划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6年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的“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督促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助力滇中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相关要求,我单位计划于3月12日-15日期间,开展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形成宣传热潮,计划在昆明长水机场航站楼内的LED广告屏进行活动宣传,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3·15”主题活动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三、单位性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属于政府机关单位
四、资金来源
“3·15”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金额5.00万元,项目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2013805;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026〕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代码为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六、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5.00万元,且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标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资质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八、采购内容
结合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设计宣传标语及图片,录制宣传视频,并以LED广告屏滚动播放的形式,分别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出发层、到达层、行李提取处等醒目位置播放。服务期限: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5日,共计4天。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促使消费者在消费决策时更加理性和谨慎,避免盲目跟风消费或受到虚假宣传的影响,促进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更加成熟和科学。同时,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管控,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减少质量问题和服务投诉的发生。不断提升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引起社会各界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广泛讨论和关注,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十二、联系方式
刘璐 0871-65212315
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购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宣传服务项目的回复意见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来文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 版试行)》的相关规定,你单位购买的“宣传服务” 属于目录内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