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二期)场地平整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二期)场地平整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二期)场地平整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
2.2服务内容:
(1)对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二期)场地平整实施主体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报告;
(2)全过程造价审核,内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经济签证审查、图纸变更造价审查、工程变更造价审核、索赔计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本、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4)提供咨询、政策研究、专家研讨及项目评审的后续答疑等增值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项目地点:小哨街道哨关大道附近区域。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土地收储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新区直管区土地供应组价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6控制价:
参照《昆明市财政局委托社会专业机构业务的暂行付费标准》(昆财评〔2015〕115号),评审费用控制价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施工预算评审费用为预算送审金额的1.1‰;
(2)全过程造价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费为决算送审金额的1.6‰;
(3)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审减金额的2%计取(此费率不可竞争);
(4)每个地块分报告(含预算审核报告及竣工决算报告)增加0.5万元评审费用(此费用不可竞争)。
2.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8其他要求:
(1)2026年该片区场地平整施工周期约60日历天(24小时施工),需安排2名(含)以上造价、审计人员24小时驻场;
(2)2026年该项目约10天召开一次现场评审会,项目经理必须到达现场(项目地点距离昆明主城区约40公里);
(3)该项目需根据地块施工时序出具多份预算审核报告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承诺书);
(2)具有承担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标底编制、现场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审核、施工过程造价审计咨询、造价纠纷案件鉴证等业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财务报告未审计的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1月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
3.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二者之一:
(1)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或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时,应满足下列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情况):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材料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4.4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00分至2026年3月13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8楼817-5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滇中新区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非指定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空港商务广场1号楼9楼
联系人:吴朝行
联系电话:0871-6733602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胡维骁、赵珠念、秦学连、陈鹏雷、杨映琨
联系电话:0871-63334911
日期: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