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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2603-106867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6-03-06 10:51
名 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市场,元,经费,工作,监督管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0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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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组织指导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非公企业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授权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4、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5、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和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7、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滇中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辖区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 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以及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管。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关工作。承担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11、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辖区计量相关行政许可。

12、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3、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14、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管理、监督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专利资助资金的发放,负责辖区专利授权资助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刷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商标、标准、版权等的申报工作,推动和指导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产业化工作。依法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16、 负责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辖区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打假信息工作的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举报、投(申)诉案件;负责承接上级打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17、 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职责贯彻实施价格、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18、 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监督检查质量强区工作进度和质量,负责质量强区目标任务考核和检查评价等工作。

19、 完成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注册审批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监管科、质量技术监管科、知识产权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综合管理科、市场规范科、信用监管科、特种设备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按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会议中关于“十五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规划要求,滇中新区直管区市场监管分局围绕支撑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要求,全面谋划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

1、 持续防范化解“三品一特”安全风险

一是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长效化,针对食品生产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重点监管和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餐饮、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集体用餐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推广使用“农村客堂”小程序报备系统,确保集体聚餐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以不良反应事件上报为前哨,聚焦投诉举报线索问题,突出端口前移、风险管控思路,完善药品安品监督制度机制,促进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压力管道、叉车、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机场改扩建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检查工作到位、问题反馈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全力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2、 持续推进经营主体扩量提质

加强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数据监测,对异常经营主体及时排查清理,持续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高效服务辖区企业群众。探索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建立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将市场主体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修复、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关联。

3、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全面推进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工作,探索一条适合新区发展的自主运营道路。激励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创造转化,出台新区知识产权发展体系制度,加强政策支撑。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扎实做好高校、院所专利盘活,用好全国高校专利运营平台,建立高校专利和企业需求之间的有效链接,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围绕新区重点产业链,指导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实施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程,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实施辖区地理标志产业挖掘计划,提升辖区农产品品牌价值。

4、 持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铁拳行动、利剑护蕾行动、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检查行动,坚决守住民生安全底线。规范行政涉企检查,推进服务型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推行“进一次门,办多件事”模式,避免多头扰企。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化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更新,提升市场监管队伍专业素养及综合执法能力。以“打造安全、放心、便捷消费环境”为核心,推进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建设,延伸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共治合力,推动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8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发生变动,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经费增加200000.00元,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增加110000.00元,市场监管综合保障经费减少150000.00元,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20000.00元,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减少1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000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700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3591720.4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8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发生变动,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经费增加200000.00元,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增加110000.00元,市场监管综合保障经费减少150000.00元,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20000.00元,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减少100000.00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000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基本支出由市本级财政保障;项目支出7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发生变动,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经费增加200000.00元,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增加110000.00元,市场监管综合保障经费减少150000.00元,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20000.00元,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减少1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包括:

1、 201380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20000.00元,主要反映分局后勤保障经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全媒体宣传经费。

2、 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支出750000.00元,主要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监管经费、经营主体档案数字化加工经费、新增经营主体网络芯片备案及印章刻制经费。

3、 2013805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支出860000.00元,主要反映3.15主题活动经费、公平竞争审查项目经费、投诉调解法律服务项目经费、罚没仓库租赁经费、执法记录仪采购经费。

4、 2013815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支出780000.00元,主要反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项目经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

5、 2013816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040000.00元,主要反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经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经费 、市场管理信息员经费。

6、 201140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支出450000.00元,主要反映知识产权项目经费。

7、 20138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支出300000.00元,主要反映计量监督检查经费。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开展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 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快检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加快推进滇中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助力新区创新发展,滇中新区作为全国第15个国家级新区,随着产业经济高速发展,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缺失、技术供需对接不畅、成果转化效率低、服务分散等问题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滇中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区域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结合新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工作实际,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2026年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打基础的一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完成中心场地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制度,完善服务流程,配置中心驻点人员及企业现场一对一精准服务特派员队伍,提升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创新服务主体参与。

(三)开展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

1、 为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2、 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应用;不断扩大“一业一查”监管范围,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 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受理调解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开展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工作。

1、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2、 为有效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通过计量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维护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性,维护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及切实权益,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 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监督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经营者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款项。

3、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6、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分类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场监管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由市本级财政保障。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场监管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9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0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发生变动,具体包括: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经费增加200000.00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经费增加10000.00元,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5000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20000.00元,2013810质量基础经费减少150000.00元,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增加50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资产总额3712805.54元,其中,流动资产3596535.21元,固定资产349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832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4.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滇中新区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