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零星建筑垃圾清运)的计划
为提升辖区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公共区域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施工弃料。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水街道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零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
三、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4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项目:A1101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五、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按照长水街道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采购。
六、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手续齐全的机械、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合法的消纳、处置场地等;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长水街道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零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八、采购内容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服务商负责将指定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装车、运输,并运送至合规消纳场地进行处置。
九、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十、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于2026年4月底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十一、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十二、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