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电线电缆设备更新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电线电缆设备更新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线电缆设备更新及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南园)文虹路999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位于云南省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南园)文虹路999号的昆电立控股有限公司已建部分厂房及办公楼用于项目建设,项目租用总建筑面积10975.3㎡,其中厂房面积10208.08㎡,1号办公楼面积400㎡,2号办公楼面积367.22㎡。项目生产厂房拟设置1条生产线,主要进行电线、电缆、架空导线、控制电缆生产。
项目总投资2787万元,环保投资59.2万元(其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31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投资25.2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投资0.2万元,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投资2.8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合理安排安装作业,在拆除过程安排专人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库内堆放或设置围挡。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夜间不施工,施工期昼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拉丝韧炼废气、焊接烟尘、配料粉尘、挤塑废气、异味、喷码废气、食堂油烟等,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氯乙烯、臭气浓度等。
有组织废气:项目设有12台挤塑机,塑料挤出工序会产生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铝拉丝退火使用拉丝油作为润滑退火液,会产生拉丝退火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挤塑机和铝拉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挤出及拉丝废气、喷码废气、异味、焊接烟尘、配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颗粒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项目餐饮油烟主要来源于员工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其余办公生活污水一同经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空港经济区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化粪池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铜丝、铝丝、钢带、挤出废料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墨盒、废拉丝乳化液及废拉丝油、拉丝油及拉丝乳化液过滤渣(循环池滤网渣)、废活性炭、机修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理处置;废边角料(铜丝、铝丝、钢带、挤出废料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管理。
(五)环境风险:项目风险物质为有废机油、废拉丝乳化液、废拉丝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加强风险物质管理,配备消防器材,加强巡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备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电线电缆设备更新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Email: ynkg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526472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