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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605-109082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6-05-19 16:1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饰面板技术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处理,排放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饰面板技术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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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饰面板技术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饰面板技术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园艺场(大板桥工业园区旁)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载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占地面积26670m2,沿用现有生产线,不新增占地。技改内容包括:①在厂区内升级改造,技改后项目由年产刨花板、大芯板、饰面板120000张项目技改为年产10万张饰面板建设项目,饰面板生产工艺由粘胶改为热压工艺;②年产三聚氰胺浸渍纸800万张、板式家具12000套改扩建项目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三聚氰胺浸渍纸生产烘干一体化设备由原来的3台技改为2台;③对年产板式家具12000套改扩建项目环保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布袋除尘设备技改为负压中央布袋除尘设备处理粉尘,处理后经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对板式家具生产线增加一套喷漆烤漆设备及相应的环保措施。

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104万元(其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101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投资3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采取封闭施工、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空港经济区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鸣、减速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限值。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共设置8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浸渍及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台模温机燃烧废气分别通过两根8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切割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封边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打孔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烤漆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帘柜+干式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准限值;板式家具生产线粉尘、喷烤漆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无组织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容积0.5m³)、化粪池(容积30m³)处理,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空港区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按时检查维修生产设备; 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等降噪措施,经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贡献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云南金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采用 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间面积为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一般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中心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为5㎡),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项目风险物质为天然气、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健全、完善消防设施;设置天然气泄漏检测设备,加强天然气管道的巡检,及时发现并控制天然气泄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备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振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饰面板技术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Email:ynkg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526472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