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租车服务项目的议价公告
为保障大板桥街道公务出行车辆的使用需求,按照《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规定(试行)》(昆事字﹝2025﹞43号)和《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事字﹝2026﹞22号),拟通过议价方式从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服务企业(A包,小微型客车)中确定一家服务企业为大板桥街道提供公务出行车辆。欢迎各入围服务企业参加本次议价。
一、 服务内容
(一)服务需求:
1. 租用车辆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 租用车辆主要用于辖区市容市貌整治、渣土运输管理、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管控、违法用地管控、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等巡查用车需求。
3. 车辆类型:燃油皮卡车一辆、燃油7座商务车两辆。
4. 租用车辆为自驾方式。
5. 车辆须安装单北斗定位终端,同时并接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平台产生的服务订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按照实际使用天数产生的费用进行, 据实结算。
6. 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额度不低于200万元)、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救援费、相关税金等。
二、 资格要求
(一)已入围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化车辆服务A包的企业(第一批次)。
(二)可提供租用的车辆须安装有车载北斗定位装置,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监管。
三、 资料及递交方式
(一)参加议价的服务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化车辆服务入围通知书;
2. 资料内容包括但不仅限:租用车型的费用单价、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合法合规性资料、保险资料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案等。
(二)上述资料需加盖企业印章并密封。
(三)资料递交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大板桥街道宝象家园C1地块),联系人:余老师,0871-63583587。
(四)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7:00。
(五)议价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10:00,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3号楼1楼会议室。
四、 评定原则
综合服务内容、方案、车辆性能、价格等各项因素最终得分最高的企业确定为服务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