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关于购买宝象河水库生态流量核定及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项目的计划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资源〔2025〕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全面掌握宝象河水库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有序推进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将购买宝象河水库生态流量核定及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项目事宜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二、 单位性质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属于行政单位。
三、 项目名称
宝象河水库生态流量核定及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项目。
四、 资金来源
使用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2026年年初预算水土保持及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经费(功能科目:2130311,部门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213(水务行业管理与技术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的“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要求,因该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且未在《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内,现严格按照滇中新区水务局内控及财务制度开展购买工作。
七、 承接标准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 采购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对宝象河水库开展生态流量目标核定及水资源论证工作。
本次项目费用预计不超过6万元。
九、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于2026年6月内完成采购计划,服务期限1年。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 (www.dzxq.gov.cn) “公示公告”栏目公告。
十一、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电 话:0871-67368004
地 址:云南滇中新区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水务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