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按照《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滇中财采〔202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云南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6年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经新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6年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保障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B1106,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后期服务—租赁服务)
五、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2026年部门预算资金“(滇中林草局)滇中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后勤车辆保障服务项目经费—其它交通费用”中列支,功能科目:“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六、 项目内容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滇中新区直管区森林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保障2026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服务方需提供1.5T及以上SUV、2.5T及以上SUV、1.9T及以上皮卡车、2.7T及以上水车、2.2T及以上客车、2.2T及以上小货车。
(二)购买服务费按实际派车的情况据实结算。
七、 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一)需提供车型号:排量1.5T 及以上5座SUV、排量2.5T 及以上5座SUV、排量1.9T及以上 5座皮卡车、排量2.7T及以上2座水车、排量2.2T及以上9座及以上客车。不配备驾驶员,服务车辆包含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过路费每天不超过30元,超出部分由业主单位承担。
(二)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
(三)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八、 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0871—67336252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3楼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至2026年7月1日17时,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