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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606-110071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6-06-26 16:0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施工,项目,施工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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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直管区长水街道(长水机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2200㎡,其中永久占地40700㎡、临时占地41500㎡。新建线路全长5.78公里,新建高架车站1座,线路和高架车站均为必要的土建预留工程,不含机电、信号、装修等工程;新建区间风井兼变电所1座。

项目总投资199709.44万元,环保投资1420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投资36万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50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投资424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投资60万元,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投资82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投资30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营地食堂油烟等。施工期严格落实《昆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中施工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m高围挡,并配套喷淋装置,切实做到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八个必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并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避免超载运输,采取覆盖措施,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砂浆拌和站储罐顶部配备除尘器,砂石料堆场设置封闭式大棚,减少物料堆放粉尘产生。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初期雨水、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盾构废水、车辆清洗废水。(1)施工场地初期雨水:施工场地设置的五级沉淀池总容积1183m³,保障初期雨水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盾构进浆调配使用和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2)盾构废水:项目采用的土压泥水双模盾构机,配套建设1套KMCZ-2000型泥水处理系统,泥浆经泥水处理系统分离后,液相(溢流泥浆)进入泥浆调浆系统,调浆池底部沉积物再通过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废水进入五级沉淀池处理并回用至盾构进浆调配使用和场地洒水降尘,压滤机产生的泥渣和泥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固相(泥渣)进入临时堆渣场堆存。(3)车辆清洗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总容积14.94m³)沉淀处理后,贮存于清水池(容积5.78m³)进行回用。(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在食堂设置1个1.5m³的隔油池,宿舍区设置1个100m³的化粪池,办公区设置1个30m³的化粪池。施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污水采用罐车运至秧草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材料加工设备噪声、泥浆处理站各类设备噪声、砂浆拌和站设备噪声。施工场地采用隔声围挡,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开展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等车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振动环境:施工期振动源主要为盾构机、空压机、挖掘机、推土机、钻孔或打桩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振动。项目选用土压/泥水平衡双模盾构机进行施工,并通过优化区间隧道线路平面,采用物探探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溶洞及空洞,并采取超前注浆,加固土地结构,减小地面沉降量。施工期间按照振动和沉降监测计划,开展振动监测和地面沉降监测。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土石方弃渣、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盾尾密封剂、主轴承密封脂废空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化粪池污泥由化粪池污水清运单位一并清掏。项目产生的弃渣和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杜绝乱堆乱倒,委托有资质的运往建筑垃圾合法消纳场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建设1间55㎡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施工期产生的盾尾密封剂、主轴承密封脂废空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六)地下水环境:工程隧道区间主要采用盾构法施工,防水效果好,区间隧道施工对沿线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针对可能发生的岩溶涌水,项目采取超前地质预报与探水、注浆堵水等预防措施。发现涌水时,采取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启动应急排水设备、对涌水区域周边岩体进行喷射混凝土或钢拱架支护,防止涌水引发围岩失稳、在涌水点附近设置止浆墙或临时挡水帷幕,控制水流扩散等应急措施。

(七)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陆生生态等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回填并恢复植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时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项目属于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预留土建工程,无运营期。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长水综合交通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Email:ynkg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526472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