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202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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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6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6〕52号)文件要求,2026年7月1日起,滇中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68元/人/月;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999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实行按档发放,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085元/人/月、二档提高到543元/人/月、三档提高到326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96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14元/人/月、三档提高到65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400元/人/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