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6-07-2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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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查并报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昆明市公安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云南滇中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板桥街道办事处、长水街道办事处、小哨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将上述执法主体资格信息予以公告。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