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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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 请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用工的单位,于2026年10月31日前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的,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 2025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已完成联网认证审核的用人单位,可于2026年9月—11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自主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办理时间,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避免因逾期申报产生不利影响。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