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持续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滇中新区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新区法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及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新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减免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容错纠错导向,推行柔性审慎执法。始终坚守监管为民、执法惠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聚焦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秉持教育优先、惩戒兜底的工作思路,通过提醒提示、警示告诫、座谈约谈等柔性方式,精准引导企业主动自查自纠、整改规范。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在坚守依法行政底线、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扰动,切实做到有温度、有尺度、有力度执法。
二、严守规范执法准则,落实过罚相当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行为,坚决杜绝逐利执法、随意处罚、滥施处罚等问题,严防执法宽松失范、当罚不罚、处置缺位等现象,确保执法裁量公正合规、过罚适配。严格落地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精准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严重违法行为严惩的分级处置标准,杜绝处罚畸轻畸重、同类案件不同处置等情形,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标准,全力维护公正规范的行政执法秩序。
三、深化普法教育引导,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创新优化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合规指导、座谈约谈等多元化手段,常态化开展执法护企、助企纾困专项行动。靶向督促市场主体抓实问题整改,常态化引导企业树牢合规经营理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切实以优质执法服务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新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减免责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