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农村公共厕所及卫生户厕清掏作业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本次采购服务为云南滇中新区农村公共厕所及卫生户厕清掏作业服务项目,新区直管区现有农村公共厕所75座、卫生户厕10763座,因2025年以来未开展相关清掏作业,部分公厕出现粪污溢出问题,现需对辖区街道所属农村公共厕所及卫生户厕开展清掏作业,特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农村公共厕所及卫生户厕清掏作业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综合包干单价180.00元/m³。该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人工、设备、运输、耗材、安全防护、粪污无害化处置、税费等完成本项服务全部成本,无其他额外收费。(一采两年,一年一签)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具体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负责对本次范围内的农村公共厕所储粪池、卫生户厕开展粪污清掏运输作业,本次清掏作业实施对象为大板桥街道、长水街道、小哨街道辖区内的农村公共厕所及卫生户厕,由新区大管家项目直接管理的公共厕所不纳入本次清掏作业范围,清运的粪污需运送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规范处理,同时需对清掏作业后粪池周边被污染的区域进行清洁消杀,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废弃物需一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遗撒丢弃。
(二)作业要求
作业过程需严格遵守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处置的相关规范和防疫要求,作业时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破坏服务对象的设施及周边环境,若因作业造成损坏,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 项目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项目报价单、服务实施方案,包含作业人员配置、清掏设备配置、粪污运输路线及处置去向说明、安全保障及应急方案等内容;
(二)报价须知
1. 个体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为同一人的,或两家(含)以上企业的法人为同一人的,采购方只接受一家的报价文件。
2. 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针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交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报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计价单位为元;所报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格,涵盖人工、设备、运输、耗材、安全防护、粪污无害化处置、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成本,不另行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文件密封于文件袋内,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7:00以前送达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612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相关成交供应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洽谈具体事宜。
七、 评标方式
评标由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
八、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费用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最终结算总价按实际完成清掏的公共厕所、卫生户厕数量核算。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
十、 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邹老师 0871-6582556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