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依职权拟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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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记餐饮服务店等55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因你们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拟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将依职权拟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予以公告,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解麓川、尹旭元,联系电话:0871-65212315)
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6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