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 www.dzx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509-102400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09-30 14:5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元,财政拨款,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30 14:5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32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环境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行政审批科、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监管、严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下发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12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分局)》要求,定期开展集体专题学习,4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全年召开案件集体讨论29次,共召开23次“三重一大”会议,对更换空气自动站、中央专项资金拨付、人员重新分工调整等进行集体讨论,局长严格末位表态。四是从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25余人次,家访谈话1次,组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6份,通过职工家访的形式,引导职工自觉将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让职工深入学习了解因家风不正、治家不严造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自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修好家风建设这一必修课。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加强对职工在行政审批、环境执法事中、事后廉洁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2024年1-4季度共发出廉政监督卡828张,共返还廉政监督卡828张。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调度新区各单位、街道、社区联防联控,通过提前预警、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共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昆明长水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工地扬尘、辖区有机废气排放、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领域监督管理,空气优良率取得新的突破。2024年,新区直管区空气质量监测有效数338天,其中优级 196天,良好 140天,轻度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4%,综合污染指数2.6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21.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从92.51%上升至99.40%,上升6.89%,空气质量取得新突破,彻底扭转在全市10个主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排名末位的不利局面。2025年上半年新区直管区空气质量监测有效数181天,其中优级68天,良好109天,轻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4%,综合污染指数2.97,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保持较为稳定。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抓好滇池、牛栏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治理标准提前完成宝象河95个入河排污口精准溯源和整治工作,宝象河主要支流槽河雨后雨污混流问题明显改善,南污厂提标改造顺利开展,预计2025年12月底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宝象河水库水质提升整治工作,落实《宝象河水库水源地管理保护实施方案》,完善宝象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三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持续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调度和处置工作,对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预警通报。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纳入考核的4个市控断面水体优良率100%,牛栏江流域三个断面(花庄河—矣纳桥,对龙河—三十工桥,对龙河—龙家村)、滇池流域断面(新宝象河—大花桥下)达Ⅲ类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宝象河水库为III类水质。2025年上半年,牛栏江流域三个断面(花庄河—矣纳桥、对龙河—龙家村)水质平均为Ⅱ类水,对龙河—三十工桥、滇池流域断面(新宝象河—大花桥下)达Ⅲ类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宝象河水库为III类水质,水质相比去年有所提升。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及时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压实属地责任,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新区直管区土地安全利用率100%。同时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全面做好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完成大板桥街道西冲社区瓦角村污水整治工作,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新区直管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达8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督察巡视问题整改

加强督察巡视问题全过程闭环管理,实行办理闭环、核实闭环、监督闭环“三个闭环”,强化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整改事项,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涉新区共24件,其中个性问题20件,共性问题4件,均已全部办结并通过市级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新区共23个,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20个,剩余3个正在按期整改中,确保在规定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14件(含1件重复件),其中一般件13件、重点件1件,目前已办结13件,1件正在整改并推进中。2025年,新区涉及中央巡视交办件8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件,剩余2件正在整改推进中,确保在规定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整改。

(四)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主动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助推项目落地,保证重点项目及各类服务项目顺利开展,为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跟进服务重点项目,执行承诺时限审批制,有效加快项目落地。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6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1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33家。2025年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家,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27家,排污许可证登记31家。

(五)加强执法监管,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依托执法监测作为技术支撑,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始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办理投诉件530件,2025年上半年办理投诉件294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回复处置率100%。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件,罚没款入库金额201万元(双指标任务案件数30件,罚没款200万元)。2025年上半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罚没款入库金额37.454万元,截至目前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2024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20623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843.82元,占总收入的28.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56386.38元,占总收入的71.55%。

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70730.20元,增长16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7743.82元,增长417.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752986.38元,增长114.54%。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纳入云南滇中新区管辖,新增空气自动站专项工作经费198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012644.48元、外聘人员日常运行保障工作经费1005600.00元等项目。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059255.71元。其中:基本支出539843.82元,占总支出的7.65%;项目支出6519411.89元,占总支出的92.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23555.71元,增长230.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743.82元,增长105.96%;项目支出增加4645911.89元,增长247.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纳入云南滇中新区管辖,新增空气自动站专项工作经费198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012644.48元、外聘人员日常运行保障工作经费1005600.00元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843.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900.2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43.62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19411.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空气自动站专项项目经费1980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

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012644.48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3. 外聘人员日常运行保障工作项目经费1005600.00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劳务费。

4. 环境监测及监察工作项目经费931519.7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

5. 环境监测及监察工作项目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地表水、污水、噪声、废气等监测。

6. 监察工作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费。

7. 综合运行专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事务等支出。

8. 对龙河、花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入河口排污、溯源监测保障民生。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984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04%。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743.82元,增长16.20%,完成年初预算的278.2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名编制人员预算,农村污水等项目正常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 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有晋级晋档情况,故人员经费增加。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963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有晋级晋档情况,故人员经费增加。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92551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3%,完成年初预算的312.61%,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监测站专项运维经费、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污水建设等项目正常完工。

11. 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无支出,占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3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有晋级晋档情况,故人员经费增加。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43.62元,比上年增加36343.62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16549.78元、差旅费1788.00元、工会经费增加1605.84元、职工福利费增加6000.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240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在编人员日常办公。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资产总额2731756.52元,其中,流动资产802910.90元,固定资产1928845.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1956.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062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4年决算报表(市局)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