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一、 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亿元,增长2.7%,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20.2亿元,收入合计51.5亿元。支出1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补助县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调出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2.5亿元,支出合计51.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6亿元,增长198.6%(剔除机场划拨供地79.77亿元后,实际完成10.83亿元),加专项债务转贷、调入资金23亿元等,收入合计113.6亿元。支出16.88亿元,加上解上级、专项债务还本等96.72亿元,支出合计113.6亿元。
二、 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与预算编制原则
(一)财政经济运行环境分析
从宏观层面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央及省市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政策措施效应将持续释放,为新区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从新区自身看,经过十余年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框架基本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体制机制优势不断巩固,为财政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然而,也必须清醒认识到,新区财政运行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
1. 收入增长承压明显。经济转型升级阵痛仍在持续,房地产相关税收贡献大幅回落,而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集群尚处成长期,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有待提升。加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延续效应,短期内财政收入难以实现高速增长。
2. 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需求逐年增加,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补短板任务艰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入攻坚期,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同时,推动产业创新、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生态环保、保障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均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
3. 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在收入增长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双重挤压下,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财政体制调整带来的财力结算方式变化,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2026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
为应对上述挑战,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预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中心大局。将党的领导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确保财政资源投向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
2. 坚持实事求是,保持财政可持续。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充分考虑经济下行、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收入预算安排既要积极稳妥,又要留有余地。支出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坚决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可持续。
3.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将到期债务本息、隐性债务化解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健全“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 坚持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所有支出均以零为基点,根据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和绩效目标重新审核,打破“基数+增长”的惯性思维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
5. 坚持绩效导向,提升资金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成本效益分析,事前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事中开展绩效监控,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6. 坚持勤俭节约,厉行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推进资产统筹共享和循环利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三、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省对新区现行财政体制已于2025年底到期,截至目前新一轮省对新区的体制实施细则暂未发文明确,新区对安宁市、嵩明县财政体制也暂无法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我们参照2025年新区本级的收入完成情况,安排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1.36亿元,加上补助收入5.71亿元(补助3.66亿元、返还性收入 1.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亿元收入合计44.84亿元。
2026年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3亿元,增长26.3%,加上上解支出2.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3.4亿元、调出资金4.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4亿元、因代管社会事务预算结算资金2亿元,支出合计44.84亿元,收支平衡。
以上收支数据可能因省对新区财政体制调整及新区对安宁市、嵩明县财政体制调整而发生变化,我们将根据体制调整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确保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75亿元,加上转贷债券收入10.66亿元、调入资金4.8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7亿元,收入合计56.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16亿元(其中:土地及其他项目支出29.63亿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5.1亿元、特许经营及保障房债务支出9.4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1.89亿元、上解0.3亿元,支出合计56.35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结合新区国有企业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新区企业防风化债形势严峻,预计2026年不产生利润,因此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产生收入。预计转移支付收入4.21万元(全部为上级给予空港经济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上年结余12.75万元,合计16.96万元对应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目前,新区直管区社保基金管理事宜由昆明市和官渡区管理,因此新区直管区不编制2026年社保基金预算。
四、 2026年新区本级财政主要支出安排
2026年新区严格落实财政部“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按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偿债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的原则,编制2026年预算,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 严格落实债务风险防范。债务风险巨大依旧是目前新区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隐性债务置换后,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转压到一般公共预算。作为偿债资金重要来源的有效土地收入持续减收,大部分专债效率不高、收益不及预期,偿债压力持续加大。新区本级2026年将到期需偿还的政府债务本息全额纳入预算保障,合计安排26.53亿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8.5亿元、转代债券18.03亿元)。
2.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新区发展从一张白纸起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预算安排的比重一直较大。经过10年发展,新区基础路网建设已基本建成,下一步资金安排的重点将逐步向打通断点、提升改造转变。2026年新区本级预算重点聚焦以下项目:安排6亿元用于呈黄路和320国道工程项目,安排1.5亿元用于嵩昆路、哨关路、空港大道PPP付费,安排5000万元用于长水机场运营补助,安排6000万元用于东盟产业园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安排3000万元用于临空片区道路提升,安排15.83亿元加快盘活存量土地,推动首创奥特莱斯、海广兴、宁德时代、京东等重点项目建设。以上合计安排24.73亿元,补强新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提升招商硬实力。
3.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是助推新区腾飞的引擎,是新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2026年新区本级预算围绕提升产业发展新动能、产业基金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安排4.5亿元;围绕高质量发展安排经济稳增长提质专项资金2000万元;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安排滇中惠企通贴息贷款资金1000万元;强化重点项目储备,安排前期费及规划专项经费1027万元;支持新区研发投入,助力产业创新安排未来交通创新研究院、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赛迪中心等项目1750万元;助力做大国内消费市场,落地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科创消费券15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5.09亿元,持续推进新区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新区产业基础,助力新区打造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样板和产城融合示范区。
4. 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投入。2023年新一轮体制调整后,新区职能从原来的主抓经济事务向全面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转变。为适应体制调整,近年来新区安排社会管理支出逐年增加,尤其是新区直管区存在明显短板的教育、医疗等关乎民生的领域,安排财政资金的增幅均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026年预算,将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安排2亿元代管社会事务相关支出,保障新区托管的各项社会事务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安排教育领域1.89亿元全力推进昆一中空港学校项目收尾、教师工资保障、提升公办学校运营短板;安排4358万元农林领域支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绿美新区建设,以新发社区“直拨+旅居”项目为依托,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安排2206万元民政领域支出,用好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完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持续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不断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安排1183万元卫健领域支出,保障空港卫生院高效运转的同时,助力空港人民医院等民生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其他民生领域支出1504万元。以上合计安排4.82亿元用于新区民生福祉项目,推进幸福新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5. 持续推进基层建设。2023年起,新区析置设立三个街道,政府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机构更加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向基层倾斜,据此新区预算安排同步下沉,基层建设经费保障支出逐年增加,相关资金有效保障了机构改革中街道履职,提升街道服务能力,助力新区社会管理迈上新高度。2026年,随着新区直管区公安分局的设立,新区基层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预算安排继续加大,在原有保障三个街道各项必须支出的基础上,将新增公安民警、辅警工资、运转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保障,合计安排1.56亿元,保障三个街道基层社区运行保障和公安分局管理的必要支出。
6.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新区在主抓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推进绿美新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落实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持续厚植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本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机场改扩建工程断面山体、野毛冲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快建设供水、供气、供电、排污等生产生活设施。合计安排1.06亿元,通过城市大管家、水利设施建设、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森林保护管理等项目,优化完善城市功能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7. 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积极推进已经立项获批的新区管委会明确的重点项目和前期手续完备、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如李其片区L2、L5号路,水利、城市排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等,紧密结合中央资金的支持方向,结合新区实际,全力支持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活用好上级政策,支持新区建设发展。合计安排6770万元作为新区本级配套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资金。
五、 2026年财政保障重点与主要措施
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全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1. 培育壮大优质财源。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基金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动重点项目投产达效,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坚决摆脱对房地产业的过度依赖,构建多元支撑、抗风险能力强的财源体系。
2. 加强收入征管协同。 健全财税部门协同治税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和服务。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费”等行为。
3. 积极向上争取支持。 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精心策划、包装、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高质量项目。加强部门联动,做实项目前期,提高项目成熟度。加大汇报对接力度,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获得更大额度的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
(二)有保有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控机关运行成本,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大力精简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活动,从严控制差旅、劳务、咨询等费用,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
2. 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兜牢“三保”底线: 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优先级,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缺口。建立工资专户和直达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安全、快速到位。
保障重大战略任务: 集中财力保障“五个新区”建设、产业强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
支持民生持续改善: 确保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民生领域投入稳定增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不折不扣落实化债方案,确保到期债务本息偿付,稳步降低债务风险等级。
(三)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1.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完善项目库管理,所有预算支出必须以入库项目为依据。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约束力。
2.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实质性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依法依规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资源、资金。加强财政暂付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对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4. 健全依法理财监督体系。 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按要求及时、完整、规范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绩效信息。推进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行为。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