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直管区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滇中新区直管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6〕4号)要求,将在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与机构要求
(一)养老机构
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滇中新区直管区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及适配设施设备;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服务质量符合行业规范。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信息化评估系统等;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国标内容和相关要求。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评估人员不得与被评估机构或被评估对象有任何利害关系。
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得纳入服务机构范围。
二、机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应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应当依照承诺书据实开展养老服务,并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价格、自付比例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2.应当配备与服务项目和管理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3.应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管理、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家属联系与培训等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4.具备在滇中新区直管区内的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距离等原因拒绝提供服务,避免出现老年人有服务需求但无机构的情况。
5.具备规范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6.严格执行省、州(市)、县(市、区)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等调查、审核及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7.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规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8.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纳税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满足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自愿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可向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附件2);
5.服务机构承诺书(附件3、附件4);
6.提供办公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
7.提供服务设施、信息化评估系统等相关证明材料;
8.人员资质证明:人员花名册、人员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
9.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
10.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
1.补贴项目从2026年1月起实施,为期12个月,实施期间服务机构均可按上述要求向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2.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审核通过的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创建账号、认定资格、发布信息,完成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商户的注册工作等。
3.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提出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清退其项目参与资格,并同步在“民政通”更新相关信息。
4.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更新工作。
(四)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1.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联系电话:0871-65102255
附件: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