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检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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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2019〕38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滇中新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滇中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二、 检查对象
详见附件1
三、 检查事项
2024年企业公示的企业登记和公示信息
四、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根据检查对象的信用风险登记实施差异化管理,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检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
五、 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完成后,我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检查工作开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人员将和被检企业联络员联系,各企业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配合执法监察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检查的,不予配合的情况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联系电话:0871-65510315
附件:
3.委托人代理证明